济建发〔2021〕6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21〕31号),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2.济南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济建发65号.pdf
附件2:济南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评分标准.xlsx
附件1: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xls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