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推进我市监理企业文明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监理行业“工程卫士 建设管家”济南品牌,提升监理企业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3〕1号)《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3〕3号)等有关要求,拟在全市开展评选监理行业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房屋工程监理企业,或监理项目在济南市的外地房屋工程监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遵守市场行为规范,坚持公平竞争,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在本地区或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二)履行职责好。企业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企业履行监理职责好,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到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安全生产好。2023年度所监理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监理企业非事故相关方的。
(四)社会信誉好。企业自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信守合同,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列入失信企业名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材料为2023年全年的业绩材料。
(一)填报工程监理企业文明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三)企业业绩材料(1500字左右,《2023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的内容);
(四)企业2023年度获得的质量安全等各项荣誉证书、获奖红头文件或者官方网站公布的界面链接(带网址链接)彩色扫描件;
(五)2023年度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践行文明风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填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2024年1月21日前,监理企业将申报表、承诺书、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箱(各单位仅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主要采用电子版评审)。
(二)形式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专家进行评价。
(三)专家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四)网上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通过评审的名单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撤销授予的文明创建工程监理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3年内不接收其申报。对评为优秀工程监理企业的,给予信用加分等激励。
(三)参与评选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应秉公办事,严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自行回避。未按规定回避的,公示期内,应对涉及企业重新评审。
联系人:张洪霞、刘茂楠,电话:51705641、51705661,邮箱:sjwzac@jn.shandong.cn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文明创建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济南市文明创建监理企业评价指标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